1、施工单位拆除房屋、建筑物时,必须向有保证安全运行条件的专业承包人承包工程,取得混凝土拆除专业承包资质证书。项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必须委托监理公司对拆除工程的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2、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混凝土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签署《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和监理委托合同进行监理。建设单位直接负责拆除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下列文件,在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安全监理手续:
3、房屋的结构、面积、高度、层数及周围环境的描述和示意图;拆除工程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建筑安全监督部门颁发的拆除承包人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技术总监、安全干事、操作人员及身份证复印件一览表;承包人为拆迁施工现场办理的职工意外保险合同。
4、在拆迁前,建设单位应当将下列文件交给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拆除建筑许可证,拆除工程建设许可证后,应当拆除T他实施的房屋建筑工程活动:1、拆除建筑物的结构、面积、高度、层数、地下管线、周围环境和示意图;2。承包商签订的拆除和建造合同;3。拆除承包商提供的保障措施和按照规定处理的安全监理文件的说明;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验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审查承包人拆除房屋的资格、拆除建设施工计划或者施工安全。组织结构设计。5、人工混凝土拆除方法仅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中的木结构、砖结构和混合结构。拆除混合结构、框架结构、弯曲结构、钢结构、各种基础和地下结构等具有较高风险的建筑物或建筑物时,有必要通过机械或爆破拆除。